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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3日《新聞聯播》頭條播出我司氨法脫硫應用金陵石化碳減排的新聞,請看報道原文鏈接:https://tv.cctv.com/2021/05/03/VIDEDhJrMUjXcSuyK3hv7LIA210503.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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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我司起訴江蘇科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科達潔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科達潔能股份有限公司、劉懷平侵害技術秘密系列案件,索賠金額合計2.94億元,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于3月10日、3月11日立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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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我司收到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9)蘇01民初2893號判決書),判決書判決江蘇科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科達潔能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科達潔能股份有限公司、劉懷平侵害江蘇新世紀江南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技術秘密,主觀故意明顯,給原告江蘇新世紀江南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應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擁有的技術秘密行為,即不得在經營活動中使用與原告氨法脫硫除塵一體化超低排放技術相同或實質相同的技術,并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蘇新世紀江南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9500萬元及為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費用100萬元,共計9600萬元,各被告互負連帶責任,并共同負擔案件受理費521800元。 自2016年以來,江蘇科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利益誘惑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我司技術、業務環節的骨干人員,通過這些人員非法獲取我司商業秘密;廣東科達潔能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收購江蘇科行,為江蘇科行的大規模侵權行為整合資源、提供人員幫助,同時享受了由此帶來的利益;劉懷平是系列侵權行為的組織者和實際操縱者;江蘇科行、劉懷平利用竊取的技術秘密,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導致我司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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